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9日至6月3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27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组落实整改情况。区司法局党组坚决扛牢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2024年8月30日,我局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十届区委第五轮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二是全程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针对反馈问题,党组带领相关科室逐条研究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利用工作例会、党组会议等形式多次调度整改工作进展,对整改工作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及时调整整改工作推进方式方法。9月20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开展了认真地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问题深刻、分析根源准确、整改措施具体、批评意见中肯,达到了照镜子、洗洗脸、治治病的目的。三是注重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局党组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研究制定科学、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
(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推动、抓落实。一是带头加强学习。多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部署。二是务实推动整改。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推动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起草制定整改方案,聚焦反馈问题深挖根源、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三是抓实督促落实。牵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定期汇报工作机制,对照整改台账逐一听取汇报,扎实有力推进整改工作。
(三)整改事项完成情况。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事项10个,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需长期坚持整改事项2个,尚未整改事项0个。
二、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全面、不系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问题
1.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用心用力不足问题
(1)理论学习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突出学习重点,抓好必学内容学习。分别于8月27日、9月24日、10月22日、11月11日、12月26日组织五期集中学习,并针对本年度规定研讨科目开展研讨交流,切实保证学习质量。二是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巡察反馈会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2次,认真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12次,占比达到100%。三是举办法治专题讲座,为更好地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2)学用结合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结合我局业务工作,制定《滨城区司法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贯彻落实措施,把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明确每次学习研讨发言人,根据学习内容做好研讨发言,针对性提出贯彻措施,确保学习原文和研讨发言有机结合。
(3)以先进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有差距、行政复议宣传工作有短板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注重普法活动多样性,突出宣传效果。2024年11月16日开展“法润童心 护幼成长”法治实践活动,12月1日与市司法局联合举办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暨滨州市首届法治文化节,取得良好社会反响。10月29日,滨城区司法局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2025年开学季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滨城普法大讲堂》活动,为青少年送上一堂法治课。结合时间节点,开展新春普法、防范非法集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普法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法律意识。二是利用新媒体优势,构建多层次普法宣传网络。与滨城融媒加强合作,开设普法专栏,每月定期发送“法律进万家 普法零距离”线上宣传主题,发布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每月月初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向相关单位发送《普法重要工作提示单》,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执法部门将普法融入执法,使执法过程成为普法宣传的生动课堂。四是召开复议咨询点培训交流会。2024年10月31日,联合区工商联、区税务局、区工信局举办滨城区行政复议“进园区 入企业”暨滨城区涉企咨询服务点规上企业全覆盖主题宣讲活动。11月5日,对行政复议社区咨询服务点开展培训。通过法条解读、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帮助各基层服务点联络员进一步熟悉行政复议法,掌握行政复议工作职责及工作流程,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五是组织行政复议专题讲座。在结合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复议法宣传基础上,结合行政复议入园区、进企业活动,在企业开展专题讲座,提高行政复议的知晓度。在山东友泰科技有限公司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务专题讲座、在滨州国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开展滨城区行政复议“入园区 进企业”主题宣传活动。六是做好典型案例公开工作。将5个行政复议典型案例的决定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以案释法,以公开促公信,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
2.针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不扎实,监督管理“严不起来,落不下去”问题
(4)社区矫正缺乏统筹谋划和通盘考量。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滨城区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并下发各司法所学习贯彻和落实,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全区社区矫正明确了工作重点、目标和要求。
(5)执行社区矫正制度规定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对2020年以来区人民检察院送达的检察建议进行了梳理并下发《近年来区检察院对社区矫正的检察建议情况通报》,利用组织召开社区矫正会议之机对通报进行了集中通报、学习,对今后工作注意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规范对区人民检察院发送的社区矫正检察建议办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滨城区司法局对社区矫正检察建议处理意见》。二是2024年11月份,分管领导带队对全区有社区矫正业务的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中队进行了检查督导。督导中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了教育和谈话,同时,针对检察建议等相关问题对其进行业务培训和手把手帮带。2025年2月初,组建社区矫正执法一中队,完成社区矫正执法体制改革,全区社区矫正专职化、专业化、正规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6)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存在漏洞,造成不良影响。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结合对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梳理并下发《近年来区检察院对社区矫正的检察建议情况通报》和召开社区矫正业务培训会议,对因病暂予监外执行和怀孕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复查、妊娠检查相关规定要求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同时要求各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中队将社区矫正对象每次病情复查、妊娠检查的相关材料上报局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截止2025年3月20日,全区5名需要病情复查、妊娠检查的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均能够按照要求提交病情复查和妊娠检查材料。
3.针对对法律服务行业监督管理不严,开展执法监督不扎实问题
(7)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开展监督走形式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24年10月10日滨城区司法局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全区法律服务行业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完善了全区法律服务行业常态化监管机制。11月,对全区法律服务行业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问题进行集中反馈,督促限期整改。二是11月19日召开全区公共法律服务行业案卷评查,对英天、莫同、海心律师事务所进行案卷评查“回头看”,并反馈整改意见书,督促依法进行整改,提高了档案规范化水平。
(8)管理对象问题多发,群众对法律行业服务投诉反映强烈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24年8月5日,制定《滨城区司法局投诉处理制度》,实现投诉举报处理流程规范化、制度化;同时每月对各类投诉进行分类汇总,形成工作简报,对出现多次投诉情况直接反馈至局主要领导和律师事务所,责令被投诉单位进行限期整改。截止目前,已形成工作简报6份,行政处罚2人。二是对“12345”热线、电话投诉等反映问题进行逐一排查,目前暂未发现屡次被投诉现象。三是11月15日召开全区公共法律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会议,对法律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指导各法律服务机构加强业务能力培训,促进其依法依规执业,努力让群众得到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
(9)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不扎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制定《滨城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明确每季度为固定案卷评查周期,抽取一定领域和数量的执法案卷参与评查。2024年9月26日—9月27日,实地到重点执法部门开展案卷评查,10月份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抽取3个领域、6个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12月,抽取5个行政执法领域共计50本案卷开展评查。二是明确评查标准与流程,统一适用山东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规则,将相关指导文件整理完善。三是针对10月份案卷评查问题已进行定向反馈,共反馈问题33个,督促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推动执法水平的持续提升。针对12月案卷评查问题,向行政执法部门当面反馈,督促其进行整改。
4.针对法律援助工作开展不积极、不主动问题
(10)动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24年11月15日召开滨城区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积极鼓励动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窗口值班等法律援助工作。二是制定《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窗口值班律师工作职责》和《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窗口值班律师值班注意事项》,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11)公职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仍未破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成立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团。2024年11月8日下发《关于招募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的通知》,经自愿报名,成立由14名公职律师组成的滨城区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团。于11月18日组织召开公职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培训班,安排部署公职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公职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宣传活动2次。
(12)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有待提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2024年共计开展各类法律援助宣传工作49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000余份。真正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合法、有效地维护。
(13)法律援助资金来源过度依赖财政
整改进展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需长期坚持整改。已与区慈善总会沟通协调好捐赠相关事宜,制定了《法律援助捐赠倡议书》。2025年2月19日召开了法律援助捐赠倡议部署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开展法律援助捐赠倡议宣传活动。截止目前开展捐赠倡议宣传活动5次。
5.针对基层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到位,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有短板问题
(14)司法行政前沿阵地建设滞后
整改进展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需长期坚持整改。一是司法所业务用房及人员保障事项取得阶段性成果。滨北、市西司法所积极协调乡镇办,争取业务用房,规范化建设得到提升。根据《滨州市“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的要求,目前已达标枫桥式司法所3个,2025年底,实现建成率70%,2026年底建成率100%。二是印发《关于调整科级干部联系司法所工作的通知》,实现一个科级干部联系1个司法所,要求科级干部不定期到司法所进行业务指导,帮助司法所解决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并积极协助司法所联系乡镇办分管领导,加大对司法所办公场所和人员支持,促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提高。
(15)部分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与上级要求的任职资格不符
整改进展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需长期坚持整改。一是落实《滨州市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精神,每个司法所配备3名政法专项编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对司法所人员进行调整。2024年10月8日,抽调司法所人员全部返岗,增强力量配备。因工作调整,目前司法所空编2个。预计2026年底完成整改。二是组织业务培训。2024年11月7日,召开全体司法所工作人员会议,基层股、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股、普法与依法治理办公室负责人对本部门业务进行专门培训,进一步提升司法所人员业务水平;11月25日,开展司法所安置帮教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司法所安置帮教业务能力水平;2025年1月17日,召集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重点业务工作进行培训。
(16)借调人员问题突出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对占用政法专项编制不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事项进行专题研究,根据实际情况,将人员调整回司法所任职。二是10月8日,对抽调司法所人员全部安排回司法所上班,司法所人员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实现人员工作岗位与编制相一致。
(17)专职人民调解员和司法辅助人员被抽调或挪用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在司法局3楼设立调解协会办公室和调解室,并安排4名专职调解员到调解协会工作,专职从事矛盾纠纷调解,人民调解力量得到增强。二是帮包司法所科级干部就人员问题分别与各乡镇(街道)进行沟通对接,目前,每个司法所实现至少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和司法辅助人员。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财务管理存在廉洁漏洞,工作作风建设不够扎实方面问题
6.针对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实,层层传导压力不够问题
(18)近年来系统内违纪违法案件多发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开展问题检视。2024年9月20日,滨城区司法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带头在会上就“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足等问题进行剖析检查,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在今后工作中,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落实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2024年已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2次,2025年已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1次,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三是制定《滨城区司法局党组廉政谈话制度》。11月22日-28日,组织开展司法局2024年度廉政谈话,谈话内容围绕主体责任履责、存在问题、重要廉政风险点等展开,并对谈话对象在作风、纪律等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廉政提醒,共开展全体党员干部廉政谈话59人次,其中科级及以上干部廉政谈话9人次,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书记廉政谈话4人次。2025年2月27日召开滨城区司法局2025年全年业务工作部署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
(19)开展警示教育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2024年9月24日开展警示教育会,针对我局违纪违规典型案例开展案例研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努力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效果。2025年2月24日-2月28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集中学习了《2020年以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收听收看了警示教育专题讲座“燕山大讲堂”。二是在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做出纠治“四风”、杜绝“节日腐败”的节点提醒教育,通过微信等不同形式公开提醒警示。2024年9月13日、14日,12月31日分别在微信工作群发送《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通知》《中共滨州市委办公室关于严明纪律清廉过节的通知》,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三是组织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5个,并制定防控措施15条。10月24日,组织开展党员大会,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破防》,通过片中人物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为党员干部敲响防腐警钟。11月8日,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廉洁矫正警示教育,针对社区矫正岗位精准施教。2025年2月27日前往滨城区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家风之殇—领导干部家风不正案件警示录》《昼警夕惕守牢底线—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
7.针对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混乱问题
(20)公务用车资料管理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24年9月,修订并公布实施《滨城区司法局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制度》。二是自9月至今,两辆公车用车均有行驶登记台账。三是自9月至今,两辆公车用车均有规范派车单,且两辆车2024年9至2025年2月派车单电子档案已随月整理完毕。
(21)部分领取车补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在《滨城区司法局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制度》第五条中,明确进行规定:“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为市东、市中、市西、北镇、彭李五个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在保障范围内出行,普通公务由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保障,不得使用公务车辆”。二是2024年9月18日,在微信工作群中将《滨城区司法局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制度》发至全体工作人员学习。11月28日,通过主题党日,共同学习了《滨城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滨城区司法局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制度》。
(22)公务用车使用审批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自2024年9月初《滨城区司法局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制度》公布实施以来,一直严格执行该制度。二是自9月,派车单均做到规范填写。三是自9月以来,公务用车均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各科室用车之前,均填写用车审批单,由办公室分管领导或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再进行派车。
8.针对执行财务管理等制度规定不严格,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23)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按照省市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文件,调整《滨城区村(居)法律顾问考核办法》,建立选聘工作机制。到辖区10个司法所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了解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情况,明确对工作不积极、服务效果不明显的村居法律顾问进行动态调整。2025年2月完成“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选聘工作。二是完善《滨城区司法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范围、决策程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为“三重一大”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制定《党组会上会议题申报表》,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党组议题提报程序。三是严格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完善《滨城区司法局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明确指出“金额在20000元以上的项目资金支出,必须附带党组会议记录及‘三重一大’备案表方可支付”。
(24)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规范财务管理,更新完善《滨城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指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要求,规范使用会计科目,认真做好记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公务支出应使用公务卡办理结算,特殊情况必须予以说明,否则非公务卡支出不予报销”,“对公业务严格执行对公账户支付,对公户支付的记录应翔实准确,包括交易日期、交易对象、交易目的等,禁止对公业务资金打入个人账户”,“按规定经政府采购的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进行备案”等内容,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
9.针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存在形式主义倾向问题
(25)回应群众诉求、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够及时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24年11月15日召开全区公共法律服务行业作风整顿工作会议,督促各法律服务机构及时查摆自身,规范执业行为,促进其依法依规执业。二是2024年10月27日,邀请律师在320会议室开展滨城区司法局强化行政执法能力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全局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服务群众能力。2025年2月26日,召集执法人员,对《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学习。三是对待群众诉求及时回应,正确理解,依法依规及时处理。2025年1月21日、2月20日,分别对群众反映的违规执业问题,对两名执业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行政警告处罚。
(26)服务大厅管理松懈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24年9月29日,分管领导和基层股负责人对4月30日值班人员进行谈话,提出批评教育;印发《滨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人员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规范和工作纪律;同时基层股提前一天对值班人员进行电话通知,确保人员按时到位、避免出现空岗。二是在《滨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人员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对无故旷工,迟到两次以上、服务态度恶劣的人员,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27)“两所共建”工作开展打折扣、走形式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根据工作需要,对赛尔法律服务所负责人进行变更,提升法律服务所执业水平。二是借助村居法律顾问年底考核工作,进一步规范两所共建水平,对不符合共建的进行动态调整,确保两所共建取得实效。2025年2月,在充分调研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基础上,对个别作用发挥不明显的两所共建单位进行动态调整。
(28)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完成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律师报名工作,共有26名律师报名参加,其中执业10年以上律师12人,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律师水平有了明显的提升。二是制定《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流程》,实行专人把关,整理汇总,对不符合评查要求的案卷退回重新评查。
(29)2022年、2023年因社区矫正对象档案材料沿用旧版本问题,先后两次被区检察院指出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结合山东省司法厅下发的《山东省社区矫正文书格式》,向各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中队下发了关于落实使用省厅《山东省社区矫正文书格式》的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全面使用省厅下发的统一的文书格式,统一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并于11月初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11月份利用到各司法所检查之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了再培训和手把手帮带,通过下发通知、组织培训和检查督导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档案的规范和统一,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正规化、规范化水平。
(三)关于领导班子对“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理念认识不深、理解不透,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方面问题
10.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30)部分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出现雷同现象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24年9月20日,区司法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党组成员就对照检查材料部分内容雷同作深刻剖析,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严格落实《滨城区司法局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撰写个人相关材料,从严从实把握质量。
11.针对党建主体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31)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短板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在机关党支部和老干部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明确工作职责,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由宣传委员兼任,老干部党支部纪检委员由组织委员兼任。二是2024年8月28日,组织老干部在中国保密在线网站——保密学堂观看保密警示教育片《手机使用安全保密须知》,教育引导老干部增强保密法治意识,提高保密能力水平。10月29日,利用“离退休干部工作”微信公众号组织开展党员大会,集中观看“提高网络安全意识 加强网络安全能力建设”离退休干部网上专题报告会,帮助广大老同志增强电信网络安全意识、维护老同志合法权益。三是9月14日,组织召开党总支委员会,会上机关党支部书记与老干部党支部书记针对述职材料雷同作深刻剖析,要求所有党员干部,对各项材料亲力亲为、力求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四是9月14日、9月24日分别组织开展老干部党支部、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内容。机关党支部、老干部党支部本次换届时间分别为2022年8月15日、2023年5月19日,期满将按时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32)对行业党建工作指导管理缺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经与民政局联系,2024年10月16日对中共滨州市滨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总支部委员会补选进行申请。10月29日,中共滨城区社会组织委员会对中共滨州市滨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党总支部委员会补选进行批复,12月28日召开中共滨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总支部党员大会,完成党总支增补换届工作。二是在党总支选举大会后,组织对党总支下属党支部书记、委员和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三是调整司法局党组成员联系行业党支部工作点,对党支部进行指导检查。按照党建述职工作要求,于2025年2月13日,组织滨城区公共法律服务行业党总支各党支部书记书面向党总支进行述职。四是下发督促党内法规学习的通知,要求各支部采取集中学习或自学等方式对《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开展学习。
12.针对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
(33)干部职工考取行政执法证书不够重视,未建立激励措施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24年11月13日,滨城区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业务知识讲堂,动员部署执法证件考取工作;11月22日,区司法局5人报名参加执法证考试,全部取得执法资格。建立执法考试题库,为干部职工考取行政执法证书提供学习资源;取得执法证并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人员,在年底评先树优中将给予倾斜。二是强调领导班子成员在行政执法证书考取中的带头示范作用,11月22日执法考试中,区司法局1名党组成员通过执法证考试,取得执法资格。
(34)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人员力量与工作量不匹配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建强复议案件审理队伍,通过内部人员调整,将具备法官、律师等工作经验的2名工作人员充实到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队伍,提高岗位人员匹配度,多次组织行政复议与应诉从业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能力。
(35)行政复议审理能力有待加强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加强办案人员学习培训。组织办案人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班和大比武活动,深入学习领会行政复议法等法律精神和上级最新指示要求,提高案件审理质效。选派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参加滨州市行政复议岗位技能“大比武”活动,荣获“行政复议办案标兵”“行政复议办案能手”荣誉称号。2024年10月10日-11日,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培训班。10月18日,针对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和所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开展行政复议专题培训。科室内部不定期组织开展交流研讨,围绕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工作经验、参考的典型案例等进行交流分享,统一办案标准和尺度。9月26日,组织全体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开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专题学习。9月29日,组织全体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开展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印发《申请人与省政府土地征收批复具有利害关系相关观点》专题学习。二是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召集涉案相关政府部门、乡镇(街道)或信访局、法院等单位召开案件会商会议,综合研判案件存在的疑难问题和不稳定因素,保证案件审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不定期召开内部案审会,邀请法律顾问参会,充分讨论研判案件审理疑难点,截至目前共召开案件协调会、内部案审会8次。审理方式由法律顾问拟定初审意见逐步转变为发挥咨询作用为主,降低法律顾问拟定初审案件比例。
(四)关于巡察移交信访件办理情况
未收到巡察移交信访件。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将持续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增强局党组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进一步持续深入抓好整改。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聚焦主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通过举一反三,着力补齐短板。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做好巩固提升,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整改期限较长的事项,及时调度整改进度,研究更新整改措施,分期分批解决问题,确保真正发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实际成效。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以巡察整改督促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以巡察整改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以巡察整改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坚持将巡察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之中,融入全面从严治党和班子队伍建设之中,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研究制定科学、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不断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43-2220881;邮寄地址:滨城区社会治理中心3楼;邮编:256600;电子邮箱:2008sfjzgk@163.com。
中共滨城区司法局党组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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