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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滨城区纪委 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15       浏览量:

    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震慑警示作用,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滨城区水利建筑安装队队长张海波违规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公款组织宴请问题。任职期间,张海波多次违规公款接待、公款购买烟酒;外出培训期间,违规使用公款组织宴请。2019年12月,滨城区纪委给予张海波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滨城区原房管局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许波违规收受购物卡、违规接受宴请问题。任职期间,许波多次收受由黑社会性质组织实际控制的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赠送的银座购物卡,接受其安排的宴请,并在处理涉及该公司的投诉和涉及物业的信访问题时存在怠慢、不及时处置的情况。2019年12月,滨城区监委给予许波警告处分。

    滨城区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滨北食品药品监管所所长索树美、副所长赵国峰、赵志强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春节前夕,索树美、赵国峰、赵志强违规接受监管对象赠送的礼品。索树美作为所长,对明显违纪行为放任不管并参与其中,后虽将礼品退与转送人,但已造成不良影响,应予问责。2019年9月,滨城区纪委给予索树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赵国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赵志强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曝光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加强党性修养,牢记党的宗旨,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盯紧老问题,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积极营造全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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