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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滨城区纪委关于三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的通报
来源:滨城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2-06       浏览量: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坚决遏制酒后驾车等违纪违法行为,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里则街道堰头李村党支部党员吴恩醉驾问题吴恩醉酒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2021年2月4日,吴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滨州市绿洲食品有限公司退休第二党支部党员卜凡树酒驾问题。卜凡树酒后无证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交警查获,受到罚款17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2月4日,卜凡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梁才街道皂户张村党支部党员张占锋酒驾问题。张占锋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受到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5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2月4日,张占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酒后驾车绝不是小事,必然受到法律惩处和纪律处分。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从中汲取教训,深刻认识酒后驾驶的严重危害性,摒弃侥幸心理,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组织、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重要节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使纪律法规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零容忍”态度,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绝不姑息,从严从快处理,并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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